北京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,落实“四个到位”,实现“四个创新”,国有林场建设发展进入新的阶段。
改革前,北京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21个、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林场11个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林场1个、企业林场1个。改革后,北京保留国有林场34个,经营总面积103万亩,增加了9%。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实行财政全额补助。核定事业编制1154名,较改革前减少126名。原事业编在职职工无一人分流安置,新招录事业编职工78人。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全部足额纳入了社保体系。
改革落实“四个到位”:
公益属性落实到位。34个国有林场全部落实为公益一类,原有的11个差额单位和1个自收自支单位,职工收入稳中有升、保障到位,职工获得感明显提升。重新核定事业编制后,人均管护面积由740亩增加到910亩。定性、定编、定岗及纳入社保,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。
管理体制理顺到位。除中央单位所属2个林场外,市属及区属32个国有林场全部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。4个林场重新恢复了国有林场名称,2个林场重新归属园林绿化部门主管,3个区园林绿化局建立了国有林场专门管理机构。原由煤矿管理的17.5万亩国有林地,移交市园林绿化局建立直属林场管理,组建了新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林场。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增加国有林地6万亩、代管集体林地2.5万亩,全市集中连片的国有林地99%纳入了国有林场管理。
事企分开改革到位。改革前,北京国有林场有企业90余家。目前,已关停并转“小、散、乱、污”企业70余家,整合重组保留的近20家企业实行企业法人独立运营,林场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,所办企业与国有林场脱钩清理规范工作将于2019年底完成。
历史债务化解到位。改革前,北京8个林场存在历史性债务,累计借款本金3500余万元,本息合计近亿元,其中金融债务本金3000余万元。目前,房山、门头沟、顺义区4个区属林场及市园林绿化局直属2个林场已解决历史债务,偿还了借款本金2750余万元,免除了全部利息。怀柔区2个国有林场750余万元本金的债务,已转移至东方资产公司,有望在2019年上半年彻底解决遗留债务。
改革实现“四个创新”:
创新建立了资源管护机制。市属国有林场实施了综合管护定额投入制度,将森林防火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森林抚育及其他日常管护所需费用按亩均定额,作为国有林场年度常规项目纳入财政预算。目前,区属林场正在推广这一机制,5个区已初步建立了管护机制,亩均定额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,其中通州、大兴、顺义亩均超过2000元,另外4个区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相关机制。
创新确立了规划发展目标。北京编制完成了《国有林场发展规划(2018年-2025年)》《北京市国有林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18年-2020年)》和《北京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(2018年-2035年)》。目前,全市有改革任务的9个区全部启动了国有林场发展规划编制,其中5个区已编制完成。2018年,部分国有林场已开始落实《发展规划》和《三年行动计划》项目建设,市属林场全年投入近5亿元。
创新巩固了场园一体思路。北京市的方案提出,国有林场要坚持“文化引领、场园一体”的发展思路,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。目前,市园林绿化局直属6个国有林场有5个已经是场园一体,拟加挂森林公园牌子。3年内,场园一体的国有林场将达到20个。
创新强化了资源监管模式。近年来,北京建立了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”机制,每年两次对全市森林资源进行遥感监测。借助该监测机制,北京加强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全面检查,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,对于堆物堆料等临时占用林地的进行了立行立改,违法建筑占用林地的进行了拆违腾退,完善了一批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手续,收回了一批出租出借林地。
到2020年,改革后的北京国有林场将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、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、管理体制全面创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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